预防接种服务对象为辖区内0-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(包括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、老年人等),提供以下服务:
1.建立预防接种档案:医务人员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-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(簿)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。采取预约、电话、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,通知儿童监护人,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、时间、地点和相关要求。
2.预防接种服务: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,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。这些疫苗包括乙肝疫苗、卡介苗、百白破疫苗、脊髓灰质炎疫苗、麻疹疫苗等,用于预防乙型肝炎、结核病等传染病。
3.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:在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,如果儿童出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,如高热、全身性皮疹等过敏反应以及其他异常情况,医务人员会及时进行处理和报告。